文章详情

揭阳潮汕机场特殊旅客指南

09-06     浏览量:67

特殊旅客须知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特推出“爱·随行”服务措施,为特殊旅客打造个性化服务,特殊旅客可提前24小时拨打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公司的服务电话0663-3933333进行预约申请,或可通过机场问询台和特殊旅客服务柜台(13号)办理申请手续。

针对轮椅旅客、60岁以上老人、无成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旅客,建立“爱·随行”的微信联络群,并在群上发布的旅客各服务节点信息,包括:无陪旅客进入安检的时间,到达登机口候机时间与照片,旅客登机的时间与照片等,让家属的牵挂、地服人员的关爱伴随特殊旅客一同前行。

特殊旅客:

是指在接受旅客运输和旅客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需给予特别礼遇,或需给予特别照顾,或需符合承运人规定的运输条件方可承运的旅客。特殊旅客包括重要旅客、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婴儿、盲人、犯人以及受载运限制的旅客。

特别提示:

无成人陪伴儿童、残障者、孕妇、患病者或其他需要特殊服务的旅客,欲乘坐h航班时须需在购票时提出申请,经航空公司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方予承运。如果旅客购票时未通知航空公司售票处或者未出示相关证明,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运输。

无成人陪伴儿童:

根据承运人规定的年龄限制,无18岁以上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的申请应由航空公司售票处负责受理和审批。

婴儿:

是指开始运输之日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婴儿。航空公司规定新生婴儿出生不足14天不能乘机。

 轮椅旅客:

是指在航空旅行过程中,由于身体的缺陷或病态,不能独立行走或步行有困难,依靠轮椅代步的旅客。需要轮椅的旅客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

病残旅客:

由于身体或精神上的缺陷或病态,在航空旅行中,不能自行照料自己的旅途生活,需由他人帮助照料的旅客,称之为病残旅客。病残旅客要求乘机,需在购票时提出申请,按规定时限交验医疗单位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并填写“特殊旅客(病残)乘机申请书”,以表明如旅客在旅途中病情加重、死亡或给其他人造成伤害时,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揭阳潮汕机场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方案(暂行) 

担架旅客:

是指病残旅客在旅行中不能使用飞机上的座椅,只能躺卧在担架上的旅客。需要担架的旅客必须按规定时限在定座时提出申请。担架旅客以安放担架需占用的座位数计算票价。 

老年旅客:

是指年迈体弱,虽然身体并未患病,在航空旅行中显然需要他人帮助的旅客。年龄超过七十岁,身体虚弱,需要轮椅代步的旅客,应视同病残旅客给予适当的照料。

孕妇旅客:

是指在预产期前4周乘坐飞机的旅客。航空公司对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孕妇只有符合航空公司运输规定方可接受其乘机。

盲人旅客:

是指双目失明,单独旅行,需要承运人提供特殊服务的旅客。眼睛有疾病的旅客应按照病残旅客有关规定办理。盲人旅客单独旅行,需要承运人提供特殊服务,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

酒醉旅客:

由于服用酒精、麻醉品或其他毒品,显然将会给其他旅客带来不愉快或反感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根据旅客的行为、言谈、举止,对旅客是否属酒醉旅客自行判断决定,属于酒醉旅客,承运人不接受运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