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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09-15     浏览量:167

问:揭阳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扣减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变化后,收费标准未调整的,执行原起付标准。

(一)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统一为1200元。

(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统一为9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统一为75%。

(三)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进入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职工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

(四)对特殊病种(只限确诊为恶性肿瘤、身体器官功能不全达到血液或腹膜透析标准的严重疾病、器官移植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给予倾斜,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统一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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